继续执行“居家令”四天!攸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
2021-10-27 17:27:3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承承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4023

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(2021年第3号)

 

       当前仍是全县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,为坚决做到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,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
       一、继续严格执行“居家令”。从2021年10月28日零时开始,除从事疫情防控、应急管理、企业生产、工程项目建设、医疗保障及有关紧急公务的人员外,其他居民继续居家4天(10月28日至10月31日)。全体在攸人员近期暂不离开县域,如因要事确需离开攸县,须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       二、继续加强公共场所管控。全县所有旅游景点、景区、游乐场所、室内密闭娱乐场所、电影院、宗教场所、城区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性场所继续暂停开放。医院、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养老院、福利院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“两码”(健康码、行程码)、测体温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。继续暂停所有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校外培训机构一切线下教育教学、外出考察及培训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      三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。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,少聚集、不扎堆,养成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用公筷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;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,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,自觉接受查码验卡,时刻关注自己的湖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。“红、黄码人员”和行程卡为黄色者,请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或县疾控部门报告。

       四、继续营造良好疫情防控环境。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关注官方防控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转发任何小道消息,共同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环境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严格落实“四方责任”,对瞒报、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,而引发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       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。

 

 中共攸县县委新冠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1年10月27日

责编:刘承承

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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